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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小学家委会章程(2015)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小艳

第一条:【目的】

1、家校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实现家校教育的一致性。(起桥梁作用)

2、利用龙城小学优势向社区和家长提供教育咨询。(参与龙城小学活动)

3、龙城小学与家长沟通信息,互相交流并推广教育经验,共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家长)

第二条:【宗旨】

第三条:【推选程序】

2.家长委员会人员经由各年级组按比例人数推荐组成。

第四条:【推荐要求】

2.热爱孩子,关心龙城小学工作。

4.有一定的空闲时间。

1.带动家长,参加校方、年级、班级组织的家长会议及各种活动。

3.对龙城小学校务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

5.起到龙城小学与广大家长的沟通桥梁作用。

7.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和教育资源。

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听取龙城小学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及要求,为龙城小学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特殊情况下,可应龙城小学邀请或委员会委员要求举行临时会议。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代表。

常州市龙城小学家长委员会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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