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工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校战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我校普法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普法和法治教育宣传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部署也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注重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以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以积极创建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打造平安、文明校园。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娜
副组长:周亚军、张辉、王瑞生
成员:刘叶蓉、张勇卫、周春明、贺娜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李小艳
成员:刘叶蓉、刘丹旦
2、师生园内申诉处理小组:
组长:张辉
成员:刘叶花、周春明、苏文艳、钱丽琴、胡炎娜
3、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组长:周亚军
成员:苏文艳、宦欢、徐艳、向爱芳、王玥、傅海燕、高文蔚、薛佳
4、法律援助小组
组长:王瑞生
组员:贺娜(法律顾问)、司法局(委派人员)、国税局(委派人员)、金越(家委会)
三、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检查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相结合,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创造和谐、有序、稳定的育人环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学校领导层和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职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学生培育和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学校法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使学校成为法的学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上级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养成。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
(三)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和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
(四)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四、“七五”普法对象和要求
“七五”普法对象为全校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五、工作措施
(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班级和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文娱活动、书画征文比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进学校、进班级”等“法治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内板报、宣传栏等平台使“七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
(二)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律讲座;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爱国主义基地;法制副校长作用发挥明显,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三)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有领导干嘛、教职员工、学生学法计划,教职工每年学法不得少于40课时,学法课时计入教师培训考核。利用每天的夕会课时间,在校学生完成规定的法制教育课内容。
(四)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重点节点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活动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宣传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
(五)每年召开两次以上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六)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推进法治实践,构建及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单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合力。
(七)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无侵害教职员工合法利益事件发生;无体罚、侮辱、歧视、驱赶学生事件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八)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机制,依法及时处理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