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概况>>依法治校>>组织领导>>工作制度>>文章内容
常州市龙城小学依法治校行政会议制度2015.1
发布时间:2015-03-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辉

常州市龙城小学依法治校行政会议制度

学校工作必须依法实施,因此学校将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和行政例会合而为一以促使校行政依法严格实施管理。

(一)学校依法治校行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校长根据学校章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和布置阶段性和日常性的工作任务;研究依法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使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的进行。

(二)学校依法治校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出席成员为校级、中层干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

(三)学校依法治校行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更日程。

(四)全体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要履行请假手续。

(五)会议内容可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六)会议研究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依法按要求和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七)各部门负责人及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对本部门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做好传达和转达工作。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龙城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50号    电话:0519-86920361 81583037       苏ICP备10201501号-2
    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