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稿形式报教育处。邮箱:xbqjywtj@{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 常法宣办〔2013〕17号。
2. 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统计表。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3年11月29日
各中小学: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稿形式报教育处。邮箱:xbqjywtj@{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 常法宣办〔2013〕17号。
2. 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统计表。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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