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书
常州市龙城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常州市龙城小学(以下简称“龙城小学”)《章程》的规定,兹委派白曙出任龙城小学财务经理,履行学校《章程》规定的财务负责人职责义务。在委任期间,若被委任人不能胜任或无法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时,我方有权随时通知更换。
委派方: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
日期: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