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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小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7-03-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叶蓉

常州市龙城小学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1922日上午,常州市龙城小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新北区政府1505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张艳董事委托孙书婷董事全权代表),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章程》。

2、一致同意聘任李娜同志担任学校副校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试用期一年(20119月至20128月)。

3、一致同意聘任白曙同志担任学校财务经理,全面负责学校财务工作,聘期六年(20119月至20178月)。

4、审议并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印章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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