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11年9月22日上午,常州市龙城小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新北区政府1505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张艳董事委托孙书婷董事全权代表),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章程》。
2、一致同意聘任李娜同志担任学校副校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试用期一年(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
3、一致同意聘任白曙同志担任学校财务经理,全面负责学校财务工作,聘期六年(2011年9月至2017年8月)。
4、审议并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印章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