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董事会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常州市龙城小学(简称龙城小学)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提前交由董事审阅。
本决议由陈伟凌、顾正义、李伟平、李娜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应表决董事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4名。
出席会议人员以及召开本次会议的程序符合学校《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统计表决票,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2017年度学校工作总结》。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2018年度学校工作计划》。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市龙城小学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特此决议。
董事签字: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