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引导者、协调者和促进者,是青少年学生形成优良品德、健全人格的导师,是沟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桥梁。在“生命关怀”的理念下,为更好地对青少年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全面发展”的优良育人条件,培养“自信、大方、活泼、开朗”的局小龙娃,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目标: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健康向上、管理科学、富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班集体;指导学生确立正确的发展目标,把握学生发展的状态,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的基本任务:引导学生并共同确定切合班级实际的发展目标,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建立班级管理制度;重视过程性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机制;协调家校关系,组织班级教育活动;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学习情趣,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养成,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能力,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高尚道德品质的形成。
第三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和要求
※岗位建设规范
第四条 在“新基础教育”理念下,能根据《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班级岗位建设指导纲要》,根据学生的年段特点,加强班级岗位建设,按需设岗,定期轮岗,进一步提高学生在班级中的归属感和服务意识与能力
第五条 能根据《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校级岗位建设指导纲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级岗位建设,并在岗位管理服务中献计献策,不断提升学生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
※活动建设规范
第六条 严格执行课表,不挪用班队活动的时间,提前制定班队活动的目标,策划活动,精心开展每一次班队主题活动,保证每周一节。
第七条 能根据《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班级活动建设指导纲》 ,认真开展班队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上好夕会课,做到有主题,有内容,并要加强班队活动课程化的研究,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社区服务和公益劳动等活动,通过形式新颖、吸引力强、寓教于乐的活动,调动学生自主参与的积极性,满足学生兴趣爱好,丰富学生精神生活。
第八条 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校少先队的阵地建设,并在活动中体现团结合作、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精神风貌。
※班级文化建设规范
第九条 能根据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构建班级建设目标,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班级工作的记录。
第十条 能根据《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班级文化建设指导纲》,形成班风、班名等,注重班级文化建设,有正确明晰的舆论导向。根据实际教室环境整洁美观,每学年更新一次班级标志牌,每月更换一次中队园地。
第十一条 认真实施《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文明的言行,提高局小学生的文明素养。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尊重、保护他人权益的意识。
第十二条 细致入微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关爱和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帮助每个学生进步。经常与课任老师交流研讨,协调并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共同研究促进学生进步的策略,积极创建良好的学风、班风。
第十三条 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校内伤害事故,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能认真实施《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特殊学生管理办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精神生活,丰富学生内心情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能根据《局前街小学龙娃评比方案》建立发展性评价机制,引导学生自我反思、自我认识,建立公正、客观的学生自评、互评体系,激励学生不断进步。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工作和日常的学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工作。
※家校联系建设规范
第十五条 定期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开好家长会,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及时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向家长介绍学生成长情况,展示学生取得的成果,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十六条 能根椐学校相关要求,充分挖掘教育资源, 成立班级家委会,定期做好家长志愿者组织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班主任工作研究创新
第十七条 能加强自身的业务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按时认真参加班主任会议,并能积极参加研讨,进一步提高教育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 强化教育研究,能积极进行“新基础教育”研究,积极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研究学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进班主任工作的方法,提高教育效益,能及时撰写教育心得。每学年要完成1一2篇有创新、有见解的班主任工作论文(体会)或案例分析。每学期末认真完成《局前街小学班主任工作手册》。
第四章 班主任聘任与培训
第十九条 班主任的聘任 (略)
第二十条 新班主任应参加市或辖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新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一般应担任一年见习班主任,并作为见习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学校聘用的班主任老师,积极参与班主任岗位培训和班主任专业培训,班主任每三年参加辖市区级以上培训时间不少于相关文件规定的学时。
第二十二条 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及时撤换。
第五章 班主任管理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根据《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班主任岗位工资考核方案》学校对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考核合格的班主任发给班主任津贴,并可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的活动(外出参观、旅游、假期疗养、出国进修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学校每年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