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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小学工会委员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4-11-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叶蓉

常州市龙城小学工会委员会职责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中国教育工会在学校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的决定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并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工会活动和讨论有关事项。

二、协助党支部和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教职工思想情况。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引导他们积极开展教育科学改革活动。协助学校行政做好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者经验,提高教育质量。

四、办好“教工之家”,经常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承担其职能,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六、主动积极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长决策提供咨询。教育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校长决策的顺利实施。

七、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帮互济活动,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八、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向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校行政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女教职工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做好收藏会费工作,民主理财、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一、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小组的工作。发展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基本知识的教育。

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落实工会委员会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或上级的决定的情况,督促工会委员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和制度。

2.具体负责组织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会工作,代表工会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支持行政抓好教育教学等行政工作。

3.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工会委员会的团队作用,充分调动工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履行工会的职责,组织会员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建功立业,努力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和改革发展。

4.关心群众生活,带领工会干部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如:看望病人、慰问困难职工、红白喜事慰问、代表学校进行教职工节日祝福慰问等。

5.负责工会经费的开支审批,协调工会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6.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各种会议上反映职工的心声,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

7.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比赛,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8.完成上级工会或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

2.围绕教学为中心,制定和提出本级工会的计划和总结工作。

3.承担工会通讯员任务,配合学校党政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各级报刊、网站投稿,宣传学校工会工作。

4.组织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了解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协助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师德标兵、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组织委员职责:

1.健全学校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表彰工作。

2.审核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3.负责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级工会文字材料工作,做好会员台账。

5.负责教育义工工作。

6.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文体委员职责

1.制订工会文体活动计划,组织教工运动会、文艺活动、联欢会活动。

2.组织小型多样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和文艺比赛,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3.选拔、掌握有体育、艺术专长的人才资料,做好体育、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安排的各项文艺活动。

4.负责检查工会俱乐部(活动室)的文体管理工作。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女工委员职责:

1. 负责女工委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女工工作。

2.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3.组织开展有益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开展女工卫生健康检查,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4. 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做好年度好媳妇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5. 做好会员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6.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她们的心声。

7.做好每两年一次的教职工体检工作。

8.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经审委员职责:

1.根据有关章程,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提出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方案,交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2.督促行政按照定额拨缴工会经费,收好、管好工会经费,搞好工会独立建账。

3.负责工会会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杜绝乱开支,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

4.参与制定有关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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