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门卫、护卫人员职责
一、护卫队长职责
1.护卫队长应对整个校区大门的安全负有组织、领导的责任。
2.根据国家治安、学校有关规定和有关管理细则制定护卫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3.熟悉和掌握校区内各种护卫设施的操作和性能,熟悉校区内治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4.定期召开队务会,传达贯彻学校有关工作指示,经常与队员交流意见,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况。
5.根据护卫岗位责任制,经常督促检查队员遵守与执行情况。一丝不苟地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查岗、考勤、考核等工作,并将情况汇报学校。对工作失职和违法乱纪的队员,如实向学校反映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包庇纵容。
7.对重大事件、事故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护卫队员职责
1.端正思想,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文化知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从事“常州市龙城小学门卫”护卫工作的光荣感。
2.学生进校后,未持教师“外出签证单”,不准放学生中途离校。
3.在值班过程中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勤巡逻,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4.应有礼貌地接待进入校区的人员,实行会客登记制,填写好会客登记单,并尽可能登记身份证,如有怀疑,应通知校方有关部门。
5.禁止各类修补、买卖、收旧、推销等闲杂人员出入。
6.非本校区机动车辆不得驶入,确需进入的车辆,要办理登记,说明驶入原因,并接受护卫队员的检查,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如有特殊情况,经总务处同意,护卫队员必须引导车辆安全进入安全地带。驶出时要检查车内装载物品,如有可疑要待查明后方可放行。
7.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处理不了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不准隐瞒不报。
8.服从学校安排,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提前10—30分钟开启学校东南两大门。学生放学时要维持好秩序,并引导学生家长到指定地接送学生。
9.教师物品的寄存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10.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11.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等工作,认真配合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校区的安全。
12.护卫上岗必须身穿制服,严整仪容。
13.必须做到以礼待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14.爱护设备设施,公共财物,对岗位内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意使用。
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
16.熟悉和掌握校区内各种护卫设施的操作和性能,熟悉校区内的情况,并与校方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护卫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及互通信息。
17.对校区内的学生做好校区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工作。
18.详细记录各有关部门领导打来的电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9.若不幸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以协助破案:
l)立即报案并派人保护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
2)切勿移动或容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人员保留证据,方便取证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士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止闲人进入现场,以及方便公安人员到现场调查。
5)主动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例如:案发经过,与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辆牌号及可疑人员逃走方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