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生活老师职责
生活老师的主要工作是为学生的生活服务,同时做好学生思想及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培养工作。为了使生活老师明确职责,认真工作,做到“学生喜欢、家长放心、学校满意”,特制订生活老师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耐心教育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2.全心全意地为学生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培养学生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3.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与同事相处关系和谐,能顾全大局。
4.言行文明、得体,热情接待家长和来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维护自身和学校的形象。
5.穿着整洁、大方,不戴华丽首饰。
6.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及包洁区的卫生工作,物品放置整洁有序,确保环境和物品的整洁卫生。
7.指导、帮助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对学生的衣服、被子等要常洗、常晒,保证学生仪表端庄、整洁,身上无积垢。
8.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帮助学生盖好被子,发现学生有病及时看医生,照顾好有病的学生并与家长联系。
9.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值班工作,学生离校须家长签字,记好食宿记录,维持好宿舍纪律,不让学生做剧烈、危险举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处理、及时上报。
10.管理好学生的用餐秩序,协助食堂人员做好学生的用餐工作,关心学生的饮食情况,教育学生不挑食、不浪费,平时不吃零食。
11.管好、用好有关设备及物品,损坏公物要主动上报,按责任予以赔偿或修理,不把公物或学生的物品占位己有。遵照学校的规定节约用电和用水。
12.经常与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及家长保持联系,上好生活指导课,不断提高教育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