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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及学习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叶蓉



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及学习要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及学习要求的通知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到来,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现就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担当,扛起主体责任


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体教职工要带头遵守《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提升教育良好形象。


二、严明纪律,严守纪律红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牢记身份,严守底线,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贯彻执行落实六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公车私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要求。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切实落实廉洁从教六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学习,汲取榜样力量


中央组织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榜样”专题节目将于9282005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首播,之后将陆续在央视科教、新闻等频道重播,共产党员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special/2017byztjm/)首页提供下载。该节目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以“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为主线,邀请部分今年表彰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到场,通过典型访谈、老党员现场讲述、先进事迹再现等形式,生动诠释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理想信念、为民实干担当、勤勉敬业奉献的精神风采,是开展党员教育的生动教材。


请全体教职员工利用假期时间认真观看节目,党员干部观看后形成观后感于1011日上交党支部。


 


中共常州市龙城小学党支部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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