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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师德师风建设论坛”的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叶蓉


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接受社会督促,根据学校周工作计划安排,兹定于1129日(周三)下午350在多媒体教室2召开“师德师风建设论坛”,请全体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三个规定,先进行自我对照后准时参加会议。


 


 


附:


江苏省教育厅“五严”规定


(一)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尽快推行网上报名,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一)“八要”规定


1.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全体学生;


4.要潜心研教,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5.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6.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7.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8.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二)“十不”规定


1.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3.不擅自停学生课;


4.不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5.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6.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7.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9.不从事有偿家教;


10.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新北区教育系统“五条禁令”


1.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在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有偿家教和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严禁在工作场所上网天、玩电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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