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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1-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辉

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常高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州市龙城小学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 年,单位价值 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管理。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七大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直接服务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非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器具等。

三、租出固定资产。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

一、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盘点等工作,对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产权确认文件、资产转移、调拨、移交登记及报废、评估记录等进行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二、认真组织账务核算,包括固定资产增减、领用登记、价值补偿、产权转移、调拨等项的核算,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保管、使用等情况,及时提供信息资料。

三、正确考核、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分析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一、后勤保障部是固定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固定资产的购置权;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编号建卡、领用登记、维修、出租等;负责固定资产相关权证、使用说明书等的保管、借阅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保险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二、学校财务室和常高新财务中心是固定资产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总分类核算,正确计算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配合后勤保障部做好定期盘点工作。

三、各固定资产实际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养,保持资产良好运行状态,提高使用效率;协助后勤保障部进行盘点,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四、常高新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部门,对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签订、固定资产处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对资产处置方案的合规性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买卖合同、评估报告等)的合法性实施审查和监督。

五、根据财务总监职权的有关规定,对大额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处置,需经财务总监联审联签。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取得和计价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坚持“效益优先、计划控制、合法购建”的原则。

第八条 取得固定资产的计价参照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第九条 固定资产购置业务流程:

一、购置申请。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置申请,《购提交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购置理由。

二、审批。后勤保障部根据购置申请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包括品牌、价格等。属于重大资产购置项目的应提交“学校大型物品采购小组”工作会议审批。

三、验收。后勤保障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领用表》。

四、审核记账。财务室根据《购置申请表》《固定资产领用表》、、采购合同、会议纪要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付款,并进行账务处理。

五、实物登记。后勤保障部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进行登记、建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章 固定资产日常维修

第十条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具体分工:

一、日常办公设备维修(包括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由实际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后勤保障部通知物业公司或长期合作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后勤保障部统一据实结算。

二、办公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维修,由常高新统一委托的下属子公司负责。维修完工后实际使用单位负责验收,维修费用结算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包括保管使用、实物调拨、盘点清查、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坚持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一致和账物分管的原则,做到实物增加要设账登簿,实物减少要销账销簿, “账实、保证账簿”相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维护保养”的要求,把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落实到使用部门、使用人。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委托下属子公司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后勤保障部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做到资料齐全、保管规范、定期归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包括《购置申请表》《固定资产领用表》、采购合同、会议纪要、发票复印件等。

第十五条 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由后勤保障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调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可定期、不定期进行,每年年终决算前,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工作由后勤保障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审计部实施监督,清查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对长期闲置、报废损毁、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等履行规定的程序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置换、出租、报废和损毁、对外投资、捐赠等。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置统一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业务流程:

一、申请。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固定资产处置报批表》,提出处置意向或处置建议。办公室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内部调查报告和处置方案,报财务室、审计部初审,审核通过后将处置方案报分管领导、董事长审批,属于重大事项的,参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应提交财务总监联审联签。

二、报批。按照规定,固定资产处置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财务室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办理税务相关手续。

三、实施。审批通过后,后勤保障部按照已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学校财务室、常高新财务中心。财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  

第二十条 学校参照常高新的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结束,将汇总的《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交后勤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部门     日期

购置资产名称

 

购置用途详细说明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后勤保障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室意见

 

校长意见

 

 

附表2:

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领用表

部门     日期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领用人签字

 

后勤保障部签字

 

 

附表3:

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调拨单

日期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原值

 

 

 

 

 

 

 

 

 

 

 

 

调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调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附表4:

常州市龙城小学固定资产处置报批表

日期

资产处置意向或建议(详

细说明资产编号、名称、

原值及实际使用情况等)

 

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

 

后勤保障部处理意见

 

学校财务室意见

 

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学校校长意见

 

财务中心意见

 

审计部意见

 

财务总监意见

 

总裁(授权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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