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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龙城小学卫生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4-11-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辉

 

常州龙城小学车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车旅费报销程序,统一车旅费报销标准,经研究,对车旅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一、车旅费报销范围:

允许报销车旅费的是指因公出差,参加校际间或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研、教学活动,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委派参加的各类培训学习,假期到校加班而无补贴等产生的车旅费用。

二、车旅费报销标准:

1、一般性事务因公外出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出行,根据往返换乘车次持票据实报销;

2、私车公用须学校审批,按如下标准报销,并明确驾车人员。有多人同时出差的,尽量做好车辆的有效使用,做到一车多人同乘(严禁超载)。市区(含武进)按每公里2元标准补贴,常州市内金坛、溧阳在此基础上另外补贴100元/次,常州市外补贴200元/次。过路过桥费另外计算,行车公里按百度地图最短路程计算。驾驶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学校不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违规处罚及安全责任事故等;

3、经学校审批,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按票价据实报销。路程在25公里以上的原则上应乘坐区间班车或长途客车,凭车票据实报销;

4、公派外出学习、考察或参加专项活动,根据相应的文件标准,报销车旅费、伙食费。不提供用餐自理的,每餐实报20元。其它出差补贴按上级文件执行。

5、局前街小学教师参加局小公派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6、特殊情况用车将视情况处理。

三、车旅费报销程序:

1、凡因公外出需乘出租车或包用私家车,应先填写《龙城小学乘车申请审批表》,并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乘出租车或使用私家车。

2、车旅费报销应由出差人出示《龙城小学乘车申请审批表》,附上相关文件、车票或燃油票、高速通行费票,停车票等票据,填写财务报销单据,经经手人、证明人和校长室签字后报销。

四、本规定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各位教师原有的车旅费报销规定不再实施。

常州市龙城小学

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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