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物品借还制度
1、学校的物品都是学校的集体财产,学校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珍惜和爱护。
2、学校教师都凡因教学需要借用物品的,必须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3、物品归还时,应有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并办理归还手续。
4、所借物品如有损坏,由借用人负责修好后方可归还,如有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追回,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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