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物品借还制度
1、学校的物品都是学校的集体财产,学校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珍惜和爱护。
2、学校教师都凡因教学需要借用物品的,必须履行借用登记手续。
3、物品归还时,应有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并办理归还手续。
4、所借物品如有损坏,由借用人负责修好后方可归还,如有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追回,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主办单位:常州市龙城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50号 电话:0519-86920361 81583037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