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学校概况>>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文章内容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2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辉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目的是:

    为了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是学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教代会的具体工作任务:

1、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

2、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3、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促进廉政建设。

4、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教代会的职权:

    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龙城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50号    电话:0519-86920361 81583037       苏ICP备10201501号-2
    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