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合法,学校
没有因合同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说明
学校严格执行常高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若干意见》和《大宗物品采购办法》,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均经过常高新内部OA管理系统,由律师把关后签订,一旦签订后均执行合同条款,没有发生因合同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Copyright? 2018 常州市龙城小学 版权所有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50号 电话:0519-86920361 81583037 苏ICP备10201501号-2
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