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校教职工凭证借阅图书,每人10册,归还期限为一学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三、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如有特殊需要,及时做好借阅手续登记。
四、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打圆点,涂写或裁剪。
五、凡借出图书、资料如有损坏,丢失,必须照所赔偿,珍贵的图书则加倍赔偿。
六、教工借书要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七、教学参考书,在优先保证本学科教师借阅的情况下,才能借给其它教职工。
八、图书馆内电子光盘图书及软件,应按规定的制度借给本校教职工使用,不得外借。
常州市龙城小学图书馆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教育集团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