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城小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员学习制度
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和战略选择,也是形成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我校为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并促进学习型校园建设、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梦”的具体体现。为了落实我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我校学习型党组织学习计划。
一、学习形式
1.全体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为全校教职员工,集中学习由支部、行政具体负责。集中学习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可以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上课(主题教育讲座等)、观看有关影片等。集中学习要保证时间,每周三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参加学习。
2.党员集中学习。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为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党员集中学习由支部组织。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做到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学习。党员的时间为每周一的党员学习活动时间(双周集体学习,单周自学)。
3.个人自学。党员根据支部提供的学习内容,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自觉安排学习时间,坚持集中学习、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习的有计划、有重点、成系统,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学期末上交学习心得,同时上交一篇思想汇报或学习心得。
二、学习内容
1.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知识,认真学习新党章;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等。
2.书目学习。开展“好书大家读”活动,支部每一个学期向全体教职工推荐好书,供教职员工学习。
3.培训学习。全体教职工应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4.学习专业知识。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实际,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不但要向书本学,更重要的从实践学,学习新课程、新技能,促使教师不断钻研本专业,逐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独当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制度保证
1.为保证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做好考勤登记。
2.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考勤办公室负责,党员集中学习的考勤由支部办公室负责,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3.全体教职员工、共产党员,要遵守本学习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矿课,要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办好补假手续。凡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均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