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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2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黄婷婷

【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品质,我校成立心理咨询室,以帮助中学生解决发展中的心理冲突。

 

【原则】

1、教育性原则

即对咨询对象的具体情况提出积极的分析意见,鼓励其培养积极进取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批评态度。

2、交友性原则

咨询人员要和咨询对象交朋友,这是咨询工作顺利进行并富有成效的重要原则。

3、启发性原则

咨询人员鼓励咨询对象吐露真情、启发他们准确表达所要表达的思想。

4、保密性原则

保守咨询对象谈话内容的秘密,不得对外公开咨询对象的姓名,拒绝任何关于咨询对象情意的调查,尊重咨询对象的合理要求。

5、预防性原则

咨询员在明确弄清咨询对象心理障碍的同时,应注意咨询对象的整个心理特点并及早提醒预防心理障碍的加深和可能出现的其它心理障碍,同时要向全社会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发展性原则

咨询员要以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求询者的问题,不仅要在问题的分析和本质的把握中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做动态考察,而且在对问题的解决和咨询结果的预测上也要具有发展的观点。

 

【工作方式】

1、面询

在心理咨询室与来访学生面对面交谈,发现并排除学生心理障碍。必要时借助一定的心理量表测试。咨询后做好记录和追踪。

2、书信咨询

设立咨询信箱,以书面动工回答学生的问题,或初步交流,可进一步进行门诊咨询。

3、电话咨询,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4、以社团小组的形式进行团体训练咨询。

 

心理辅导教师的职责

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对于产生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负责学生心理档案资料的搜集与使用,向学生和教师提供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和报刊。依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状况,进行心理辅导活动课教学,并在活动中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辅导。

班主任的职责

班主任的职责是协助搜集学生资料,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了解学生的共性及个性特点,注意发现和协助解决个别学生的心理问题,协助心理教育工作者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教育、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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