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开学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标准
(一)手持式红外线体温测试仪(额头或耳朵)
1.最低标准:非寄宿制学校按照每个教学班1个配备;寄宿制学校在非寄宿制学校配置基础上加10个储备(确保能用于宿舍、门卫、教师办公室、图书馆、食堂等)。
2.建议标准:非寄宿制学校按照每个教学班1个配备另加10个储备,寄宿制学校每个教学班2个配备(确保每个班级1个,另外能用于宿舍、门卫、教师办公室、图书馆、食堂等)。
3.有条件的学校可配置门式红外线体温测试仪。
(二)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1.最低标准:按照在编教职员工数每天2个,按一周5天的用量进行储备;
2.建议标准:按照在编教职员工数每天2个,按两周14天的用量进行储备,并适当考虑对特殊学生全体的发放量。
(三)其他医用防护用品
1.N95口罩:最低标准不少于10只储备,建议标准按照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每人1个的标准储备,主要用于学校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急处置时使用。
2.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最低标准不少于2套储备,建议标准按照教职员工和学生总数每500人1套的标准储备(托幼机构每100人1套),主要用于学校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急处置时使用。
3.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最低标准按照每个教学班2副的标准储备,建议标准按照每个教学班5副的标准储备。
4.医用防护眼镜:最低标准不少于2副眼镜储备,建议标准按照教职员工和学生总数每500人1副的标准储备(托幼机构每100人1只)。
(四)消毒消杀物品
1.消毒液或消毒粉、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消杀物品最低标准按照学校规模确保物资储备一个月使用量储备。建议标准按照三个月使用量储备。
2.学校卫生间(厕所)、实验室、食堂洗手池配置必要的洗手液、肥皂、卫生纸巾等物品。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须根据本意见充分挖掘边资源,做好采购、储备等各项工作,保障开学工作顺利进行。
2.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按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隔离区,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对教室、课座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 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 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
3.各地各校要抓住学生返校前的窗口期,切实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统筹安排,压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开学物资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