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现居住在本市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384人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7月1日-7月3日,完成“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
其他适龄儿童父母,在7月1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期间,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报名。有关材料包括:(1)家庭户口本;(2)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所有有意愿就读我校的学生都应参加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3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二)录取方式
7月12日,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12日,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我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常新经发【2021】66号文件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要求,2023年秋学期学费:每生每学期8700元。
五、基本保障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1.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由校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长:李娜
组员:周亚军 刘叶花 范丽 陈凯 程英 池群
2.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纪检组长:张辉
组 员:李小艳 刘叶蓉 周春明 李萍 刘丹旦 吴明
六、招生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519--86920396 0519--81583037
七、温馨提示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学校就读。请家长和学生慎重报名。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报名我校的,监护人可携带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我校在公布报名名单时,会同时公布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名单。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作为一个号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将同时派中或同时派不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
3.7月13日,未被我校录取的学区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八、监督电话
学 校:0519--86920519(校长室);
责任督学:13004386671 (高定荣);
区教育局:85127715(基教处)、85127833(督导室)。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常州市龙城小学。
常州市龙城小学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