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常州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防范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使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组长:周亚军
副组长:张辉 李小艳 吴明
组 员:周春明 刘叶蓉 刘叶花 刘丹旦 各年级组长 及班主任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学校领导。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流感疫情、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确诊传染性疾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5.传染性疾病返校应严格按照要求,去医院复查后开具医生出具的病愈证明到保健室查验后回班上课。
五、应急处理
1.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总门。联系区卫生部门(医院),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校医,校医报给学生健康管理小组,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与传染性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传染病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校医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疾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传染病疫情较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常州市龙城小学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4.9.1